延長在留期限
國際學生的允許居留期限為一年或兩年。如果您想停留更長的時間,則必須通過規定的程序延長期限。
申請手續時,請在在留期限屆滿前一天到仙台入國管理局青森港分所辦理。大約提前三個月接受申請。
你需要的程序
○在留期限更新申請
○在學證明書
○ 成績單(普通學生)
○院長或學術顧問(研究生/旁聽生)的證明
○學分取得證明書(非學歷生)
○ 護照
○外國人登錄證明書
○ 費用 4,000 日元
○ 本人名下的存摺(填寫並隨身攜帶)
* 非學歷生、研究生、特殊旁聽生
除上述內容外,還需要延期許可和延期理由說明。